关于开展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度落实加大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力度有关政策以及开展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技创函〔2020〕638号)要求,现将开展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型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支持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加大实验、验证、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投入,改善研发场所,完善技术创新基础条件,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支持方式

创新能力提升项目专项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按项目总投入的30%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企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国家或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资产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营运状况良好,近3年(2017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4.企业已纳入统计部门研发统计,并按要求完成2019年度研发统计联网直报工作;

5.项目投入构成科学合理,不含与技术中心能力提升无关的设备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等费用支出。项目总投入不低于500万元且只包含研发仪器设备费和改善技术中心研发场所费用支出,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并于申报前实施完成(完工时间最迟为2020年10月,项目投入经费归集范围为2018年11月至2020年10月);

6.原承担的技术创新处项目未验收和已获得2020年度技术创新项目资金(含切块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在申报范围;

7.申报企业须提供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带二维码)。

四、申报方式、内容及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自行登录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网址:http://202.61.89.178:1088),选择产业技术研发及平台建设方向技术中心能力提升类型,在线填报《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表》和相关申报资料。企业在线申报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12时-11月30日24时,区(市)县线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2日18时。

2.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信息进行线上初审并推荐上报,纸质推荐文件、纸质《申报书》(一式一份)于2020年12月3日前报市经信局工业设计与创新创意处。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