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自动”专项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处室,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营造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8〕32号)、《成都市促进工业企业“新上规”激励措施》(成经信办〔2020〕5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光电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经信办〔2020〕3号)及其《实施细则》(成经信财〔2020〕31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对“新上规专项”和“光电配套专项”两类专项进行网上申报评审。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畴及资料要求

(一)申报企业范畴

申报“新上规专项”的企业,应为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名录库、并经认定的工业企业;申报“光电配套专项”的企业,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电产业类企业,且已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部委重大专项资金支持。

(二)申报资料

各申报企业应对照相关政策如实申报,申报资料清单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6月11日—6月30日(20天)

(二)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本次项目申报以“线上申报为主,线下申报为辅”的原则进行。企业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登陆市经信局官网(网址:http://cdjx.chengdu.gov.cn/),通过“经信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2.市区两级协同办理。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陆“经信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s://xmsb.cdiisp.com),先对项目进行线上监测(评审),对不符合标准、予以否决的项目,进行线上办理(剔除);对符合标准、不予否决的项目,自动进入业务处室流程。业务处室线上监测项目(评审),处理方式与区(市)县相似。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项目处室对接,积极协调本地统计、市场监管、安全、环保等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并作好宣传动员,积极指导相关企业申报。

(二)为确保首次网上申报评审和资金拨付的安全性,各申报企业也需按以往线下申报进行,企业从“经信项目申报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申报材料,形成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区(市)县推荐文件以及企业申报书于7月5日前报送市经信局相关处室。

四、联系方式

新上规专项:           欧俊名       61888769

光电配套专项:          苟书文、卓为   61888770

技术服务:            于  娅      13808217416

祝  莉      18728306055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