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拟认定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公示

根据《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绵府办发〔2020〕16 号)和《绵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绵府办发〔2020〕17 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局办公会审议,现对2021年拟认定的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至8月26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的中心、实验室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纪委驻教体局纪检组、市科技局机关纪委或绵阳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文件,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联系方式:

市纪委驻教体局纪检组:(0816)2213260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816)2303953

市科技局高新科:(0816)233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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