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申报2020年绵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市创新体系和创新平台建设,根据《绵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绵府办发〔2020〕17号)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2020年绵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绵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定位和主要任务

绵阳市重点实验室是本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的后备力量,是组织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究、聚集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引领行业技术创新,提升绵阳市科技攻关能力的重要平台。

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设的市重点实验室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知识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托企业建设的市重点实验室主要任务是面向社会和行业未来发展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究,牵头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引领和带动科技进步。

二、申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原则为已运行1年以上的实验室、依托单位须是在绵阳市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2.市重点实验室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发投入。从事本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究方向清晰,符合国、省、市发展战略和方向;特色优势明显,创新发展战略明确,研究实力和水平在本领域或本行业处于前列。

3.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发投入。在有关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拥有一定数量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发表过高水平科技论文。

4.市重点实验室须拥有至少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研发能力强的科技创新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低于10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不低于30%,具备承担市级以上科研任务的能力。

5.具备一定规模、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科研实验场所和良好的仪器装备等基础设施条件,科研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平方米;具备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实现对外开放和资源共享,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

6.依托单位能为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工作经费、后勤保障、学术活动等配套条件,能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行。

(二)分类申报条件

根据依托单位性质,绵阳市重点实验室主要划分为学科类、企业类共两类,申报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报市重点实验室(学科类)的,近两年在该实验室所属领域承担的课题经费总额上不低于100万元。

2.依托单位为企业申报市重点实验室(企业类)的,原则上应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近三年每年研发投入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

三、申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有关说明

(一)申报程序。

1.根据依托单位性质,依托单位须准备《绵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学科类)》(附件1)或《绵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企业类)》(附件2),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0年11月12日17:00前报送至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

2.申报材料经各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出具推荐函,并于2020年11月19日17:00前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二)申报要求

1、请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扎实做好申报服务和推荐工作,积极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指导依托单位做好申报材料填报工作,并对相关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2.各申报单位按相关要求如实、全面、准确报送有关材料,对申报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数据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联系方式。资料报送地址:绵阳市子云街北段58号(市科技局高新科232室),联系电话:0816-2332431。

附件3:关于印发《绵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