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德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德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

各区(市、县)经信(经科)局,德阳经开区工信局,相关基地和平台:

为加快推进全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德经信〔2019〕100号)和《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德经信〔2019〕101号)有关规定,以及《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德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德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市、县)初审推荐、专家现场评审及核查、公示、党组研究讨论等程序,同意授予四川谊诺维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德阳市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园)、四川三德立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T39文化创意产业园)、绵竹绵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绵竹市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园)为“德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德阳智造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德阳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德阳中科先进制造创新育成中心为“德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示范平台、示范基地要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环境,创新服务和运营模式,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要集聚社会服务资源,畅通信息渠道,不断满足服务对象需求;要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须每年将工作总结报当地经信部门,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按照属地化原则,相关区(市、县)经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市级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的建设、运营管理、孵化能力以及服务满意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认真总结和推广示范基地经验,同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做好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的培育工作。请于每年12月底前将市级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年度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报告市经信局。

三、我局将对已认定的市级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组织一次资格复核,对合格的市级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