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市经信局认定的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运营单位(以下简称“平台、基地运营单位”)。

二、申报条件

按照《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成经信函〔2018〕34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实际,申报对象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运营单位在2016年12月31日(含)前成立,且在成都市域内注册(登记)且税收解缴关系在市域内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平台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本地中小微企业数量满足《管理办法》规定数量。

(三)基地中制造业园区建筑总面积在6万平方米以上,楼宇经济园建筑总面积在8千平方米以上,且运营单位建筑产权占基地总产权的70%以上(租赁基地除外)。制造业园区、楼宇经济园入驻中小微企业数量分别不少于35户、50户。

(四)运营单位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期间(票据开具时间)提升能力建设和开展服务活动的实际支出总金额60万元(含,除税金额)以上。

(五)2019年度按照要求已上报服务活动开展情况。

(六)近两年运营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在运营管理中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2019年)。

(七)运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补助内容

运营单位提升服务中小企业能力支出和开展服务活动支出,提升服务能力包括购置(租用)仪器、设备、信息化改造等支出,经营场地租赁费用(基地除外),开展服务中小企业活动支出。

四、补助标准

按照运营单位提升服务能力和开展服务活动实际支出不超过30%的比例,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

五、申报资料

(一)《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运营机构基本情况(登录“成都市中小微企业“银企院校”四方平台,www.cdsme.com,”填报,打印)。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多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四)税务部门、人社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缴税、社保缴纳证明,企业财务三表。

(五)《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申报汇总表》(平台和基地运营单位分别填附件2-1、2-2)。

(六)实际支出凭证明细表(附件3)。

(七)平台运营单位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本地中小企业名单(附件4);截至2019年12月底入驻基地中小企业名单(附件4)。

(八)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5)。

(九)运营单位2019年度服务中小企业开展活动情况的报告。

(十)运营单位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含二维码,审计时备查)。

申报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胶装)同时要求电子版(DPF盖章扫描和word)。

六、其他事项

(一)国家、省中小专项资金或其他财政资金已惠及的项目、内容、票据不再重复给予补助,重复申报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二)申报补助的单张票据不含税金额≥1万元(同一事项因额度原因连续发票除外),计算项目实际支出金额不含税。

(三)票据支出必须有对应的公对公银行汇款凭证记录。

(四)运营单位计算年度服务企业和入驻企业数量时,必须是成都市域内注册登记或纳税的中小企业。

(五)请在2020年8月18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资料四份和电子版)报区经信局企业科。

区经信局企业科:张驰,83013221;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联系人:周密,联系电话:87710082-8008。

附件:

1.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申报书(2020年度)

2.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19年实际支出凭证明细表

4.2019年度服务(入驻)中小微企业名单表

5.诚信申报承诺书(样式)

6.申报资料电子版格式说明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