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城人才计划“涌泉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办)、政府科技局,各园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管委会科技局,党的关系在市委的企事业单位党委:

“科技城人才计划”是我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重大人才工程,按照《关于实施“科技城人才计划”的若干措施》(绵委办发〔2018〕16号)和《绵阳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施办法》(绵府办发〔2018〕26号)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科技城人才计划“涌泉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位

聚焦西部先进制造强市建设,引进和支持一批能够解决重大产业核心技术问题、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或发展未来先导产业、抢占新兴市场的高层次创业团队。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团队创业领域符合绵阳重点工业领域(电子信息、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等,下同)发展方向,以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先导产业为主攻方向。分为申报时未在绵阳注册企业的创业团队和申报时已在绵阳注册企业的创业团队。

(1)申报时未在绵阳注册企业的创业团队,主要包括“三张清单”中的可转移转化成果持有人团队、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团队、在绵中央或省属单位转化科技成果团队,以及其他拟到绵阳创办企业的团队等。

①申报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Ⅰ.团队须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不含特聘专家、顾问等)、且将全职在绵阳创业;

Ⅱ.转化成果(技术)具有较高科技含量,专利技术权属清晰、无法律纠纷,项目风险管控良好、环评达标,与绵阳重点产业或产业链匹配度高,市场前景良好。

②经评估入选后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Ⅰ.在绵阳注册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实到货币出资不低于300万元;

Ⅱ.团队持股比例不低于51%,其中带头人(自然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

(2)申报时已在绵阳注册企业的创业团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创办企业注册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及以后;

②团队须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不含特聘专家、顾问等)、且全职在绵阳创业,团队持股比例不低于30%;

③创办企业为绵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其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产品市场前景好,年均营业收入增长30%以上,2020年度末的营业收入已达到2000万元以上,人才队伍发展情况、税收、利润等综合指标较好;

④创办企业获得过各级政府(园区管委会)资助、创业扶持、创新支持等。

2.优先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或多个的,可优先纳入:

(1)科技城新区内人才团队;

(2)在绵国防科研院所高校“可转移转化成果清单”项目人才团队;

(3)校地合作平台、创新研发平台、工程研发平台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4)“独角兽”培育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上市培育企业,以及重大招商引资企业,先进制造产业功能区龙头企业等6类重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5)11个先进制造产业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新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

(6)创办企业获得风险投资或金融机构贷款;

(7)团队带头人入选国、省以及同等层次人才计划。

三、申报范围

绵阳科技城范围内的团队(公司),绵阳科技城包括以下区域:

1.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

2.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河北—平武工业园)、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业园区。

3.科学新城、空气动力新城、航空新城;金家林总部经济试验区、游仙高新区、江油高新区、安州工业园、三台工业园、北川经开区、梓潼经开区、盐亭经开区。

四、支持政策

对入选团队给予资金资助,每个团队累计资助最高2000万元,向团队带头人发放“绵州英才卡”。

五、申报时间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

2.对2020年已入选“科技城人才计划”的项目,将于验收后,另行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六、申报材料

申报书(见附件,相关填写说明见申报书相应表格内斜体字,相关附件佐证材料见申报书“附件清单”)。申报书电子版请到绵阳组工网(http://zzb.my.gov.cn/)“重要通知”栏,或“绵州党建”微信公众号和“绵州先锋”APP下载。

七、申报方式

请申报团队(公司)认真如实填写申报书(含须准备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属地组织部门。为让人才少跑路,请先报送电子版,初核合格后,再报送纸质版(装订要求:申报书与附件材料请用A4纸胶印于一体,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分别装订,一式10份),涉密资料要进行脱密处理。申报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确有困难的,实行容缺受理,由申报团队(公司)提供相关承诺书,待实地考察环节一并查验。

八、工作要求

1.申报工作组织。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牵头,市科技局负责,各县市区(园区)组织部门会同本级政府办(综合办)按照属地原则,会同本级科技、工信、人社、经合、金融等部门广泛宣传、积极对接,动员指导符合条件的创业团队(公司)踊跃申报。其中,经合部门加大与拟投资落地项目洽谈,鼓励符合条件的团队申报,金融部门动员金融机构广泛宣传。

2.申报代办服务。由各县市区(园区)组织部门负责提供申报代办服务,对申报材料电子版进行初核,接件即核,对申报项目类别不准确、申报书填报不规范等情况要及时反馈申报人,如有相关存疑事项要及时请示市科技局。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于5月22日统一将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局。

3.申报材料初审。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科技局负责,各县市区(园区)组织部门参与,严格按照《绵阳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施办法》(绵府办发〔2018〕26号)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集中审查核实。初审结果由市科技局党组于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前,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含初审总体情况和初审情况明细表,未通过审核的注明原因),同时报送通过初审的申报书(各1份)。

4.有关要求。按照《绵阳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绵委办发〔2018〕12号)规定,凡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本次及今后申报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诉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0816-2535715;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6-2540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