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实施 2020年度全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规〔2020〕300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85号)和四川省科技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将组织实施2020年度全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项目、调查范围及调查表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和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1. 调查范围

(1)有法人地位的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R&D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2)转制为企业有法人地位的研究机构。

2. 调查表

(1)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调查表。

(2)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调查表。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1. 调查范围:市、区(市)县本级财政科技经费支出,以及全市(包括市、区(市)县二级)财政科技经费。

2. 调查表: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表。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1. 调查范围:经科技部批准、验收不满3年的原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和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

2. 调查表: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

(四)火炬统计调查

1. 调查范围

(1)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企证书且证书于年底尚在有效期的高企。

(2)科技孵化器调查:经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及纳入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管理的创业服务中心、各类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

(3)大学科技园调查:经国家科技部、教育部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及在孵企业。

(4)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调查:经科技部火炬中心批准的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

(5)众创空间综合发展情况调查:经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及纳入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管理范围的,符合科技部印发《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条件的众创空间以。

2. 调查表

(1)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

(2)科技企业孵化器情况统计报表、在孵企业情况表(毕业企业适用)。

(3)国家大学科技园情况统计表,包括运行发展情况表、国家级项目情况表、在孵企业情况表。

(4)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报表。

(5)众创空间运行综合情况统计表。

(6)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季度情况调查表(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众创空间)

(五)地方常规统计调查

1. 调查范围:成都市区域范围内所有高新技术企业,有R&D活动企业及部分科研机构。

2. 调查表:成都市科技创新季度统计报表(含成都东部新区、天府新区及高新区内企业)。

二、调查工作组织

(一)2020年度科技统计年报工作仍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科技局负责统一制发各类统计调查表、科技统计工作文件和统一组织培训;成都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承担具体业务工作。

(二)成都东部新区、天府新区、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根据各类统计的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做好工作部署,明确统计工作责任人,配备统计工作经费,强化数据质量管理,要求所有填报单位做据实、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做好相关网报系统的区县级管理与报表审核工作,确保2020年度各类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质量控制

数据质量直接影响到调查结果的可用程度,科技统计人员要按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要求,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调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求得解决,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四、进度安排

(一)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上旬为年报的部署和培训阶段,将任务落实到填报单位。

(二)2021年1月至2月为填报单位数据采集、整理和填报阶段。

(三)2021年2月至3月中旬为统计报表的集中处理和审核期。

(四)2021年3月底前统计数据交省科技厅集中汇总后上报科技部。

(五)地方财政科技支出报表数据填报期以2021年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

(六)成都市科技创新季度统计报表为季度报表,数据填报期为每季度末月1至15日,通过网报平台完成报送。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和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通过联网直报方式进行报表填写与报送。调查单位登陆中国科技统计网(http://www.sts.org.cn),下载“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客户端”,解压安装后,自动默认打开“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即可登陆进行报表填报,填报数据由国家、省、市报表管理单位逐级审核。调查单位填完数据保存后,点击【审核】按钮,依据系统出现的提示信息进行相应修改或说明或上传证明文件,打印封面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平台,才能点击【确认上报】按钮以完成本次报表上报工作。网络提交报表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具体参见平台发布时间)。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通过联网直报方式进行报表填写与报送,具体操作同“(一)”。网络提交报表时间2021年下半年(具体参见平台发布时间)。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通过联网直报方式进行报表填写与报送,具体操作同“(一)”。网络提交报表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具体参见平台发布时间)。

(四)火炬统计调查

1.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众创空间调查报表:在“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org.cn/)”中进行填报,由区(市)县管理员进行初审。调查单位填报数据时,系统中出现错误或警告提示的,必须检查修正错误,如复核无误须提交明确解释;为保证数据质量,年报数据通过网络系统上报,审核合格后直接提交(网络提交报表截止时间见平台发布)。其中需要递交纸质报表的为:各辖区内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报表须在网报系统内选择背景打印(有火炬LOGO),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纸质报送。

2. 科技企业孵化器情况统计报表、在孵企业情况表: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上报,年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季报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末最后1日前填报单位通过网络平台上报,同时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3. 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报表: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上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4. 众创空间运行综合情况统计表: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上报,年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半年报截止时间为报告期当年6月30日;季报截止时间为报告期当年3月31日、9月30日,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五)地方常规统计调查

成都市科技创新季度统计报表:通过联网直报方式进行报表填写与报送。调查单位进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cdst.chengdu.gov.cn/),点击“成都科技创新创业统计监测系统”登陆填报,季报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末月15日前。

六、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除网报数据外,所有纸质材料均报送至成都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统计调查部(二楼)。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十号

联系人:卢思宏、李 娟

联系电话:86637653、86270932

邮政编码:610031

七、数据的利用

对年报调查所取得的信息资源,各区(市)县科技局及有关部门应予以重视并加以开发利用,用于研究和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问题,使其在管理和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八、其它说明

统计指标分类及代码、培训资料可从成都科技网站上下载。具体流程为登陆成都科技网(http://cdst.chengdu.gov.cn/)科技服务→表格样表下载→培训材料、统计指标分类及代码、统计软件、统计表。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地方财政科技支出调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的联网直报客户端打包软件为: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客户端。具体流程为登陆中国科技统计网(http://www.sts.org.cn)进行下载。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