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019〕70-05-01-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贷款贴息补贴
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政策》(温委办发〔2019〕70号)第五条第(一)项。
支持对象
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
支持标准
对2021年度新增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利息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1.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应为2019年1月1日以后。其中国内外顶尖人才在其创业企业中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25%,其他高层次人才在其创业企业中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
2.项目正式投入运营6个月以上。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备 |
---|---|---|
1 | 高层次人才身份证,高层次人才认定文件或证书,企业股权证明材料; | 必备 |
2 | 银行贷款合同、利息支付凭证、信贷资金使用证明材料; | 必备 |
3 | 承诺书及材料真实性声明; | 必备 |
其它说明 | 1.申报本条政策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对该企业的政策资金支持累计不超过上年度地方经济贡献。 2.扶持金额的计算方式:2021年度新增贷款利息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 |
政策咨询
1.区财政局 金融服务中心:028-82668579
2.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科技金融服务科:028-82622796
3.区企业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