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关于申报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成财规〔2019〕1号)等有关政策,经市经信局等5部门共同研究,成都市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已开始申报。现将《关于申报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区内生产企业或者汽车经销商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送至经济运行局经济和信息化处,申报材料明细见《通知》附件,其中附件1的(二)、(三)项汇总表和明细表须提供Excel版,附件4的(二)项申报材料审核表须由生产企业确认情况并盖章。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