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44号),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请符合条件的广大中小微企业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innofund.gov.cn,以下简称“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基本信息(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帐号继续有效)、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取得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企业可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入库登记编号。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二、省科技厅组织辖区内评价工作机构在线进行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工作,分批次公示、公告入库登记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并于10月31日前完成拟入库企业公示文件发布工作。

三、已入库企业确认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由各评价工作机构提请省科技厅撤销或由省科技厅直接撤销登记编号,并在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告。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四、省科技厅通过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当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集中抽查工作,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省科技厅将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政策与操作实务的在线培训,提升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工作手段,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各市(州)科技局要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结合贯彻中央和我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推动落实《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扎实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保障工作,切实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