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关于成都高新区2018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按照《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2018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高经发〔2019〕19号)文件规定,我局商务处受理项目申报、并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专家组评审、专委会评审、局办公会议审议,现将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3天,从2018年12月9日起至2018年12月11日14时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达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商务处、综合处,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凡匿名或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商务处 石亮 61382739
通讯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邮编:610041
附件:
成都高新区2018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名单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2018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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