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展会项目新旧政策补差项目的公示

根据政策不溯及既往原则,市商务局拟对2017年7月-12月14日的境外展会项目因《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成商务发〔2016〕152号)和《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修订稿)》(成商务发〔2017〕149号)新旧政策支持标准不同造成的支持金额差异予以补差。市商务局组织专家组评审及专业机构审计,共39个项目符合修旧政策补差条件,现将拟补差项目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9年12月6日起至2019年12月12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达成都市商务局审计监督处,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凡匿名或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审计监督处:61883697  61883769

    附件:补差项目公示表

成都市商务局

2019年12月6日

补差项目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