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开展2020年龙泉驿区新经济专项人才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聚集新经济人才,推动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根据《龙泉驿区新经济专项人才计划实施细则》(成经开新科发〔2020〕7号)的相关要求,现就2020年龙泉驿区新经济专项人才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新经济企业在职人员,聚焦重点产业细分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遴选人才分为新经济专项人才和大学生新经济后备人才两个组别,包含数字经济人才、智能经济人才、绿色经济人才、创意经济人才、流量经济人才、共享经济人才等六大类别。(各类别人才适用领域详见附件1)。由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人员不纳入人才申报范围;通过成都市域内龙泉驿区以外其他区(市)县企业申报入选过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或蓉漂计划,尚在合同期内的专家,其项目申报不予受理;已入选龙泉驿区“英才计划”的专家,其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二、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23日接收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新经济专项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依法纳税;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学术记录和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3、在本区领办、创办企业,并实际参与生产经营2年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或合伙人,且企业纳税在本区的;或是与注册登记、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区的企业,签订了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个人纳税在本区的;

4、申请人所在企业已纳入本区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库;

5、以下条件需满足其中之一:

a、申请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b、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备注:申报新经济专项人才的个人,每名申请人限申报1个类别的专项人才,每家企业最多推荐2名申请人。

(二)大学生新经济后备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依法纳税;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学术记录和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3、申请人为35周岁及以下青年;

4、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

5、申请人为毕业5年内在本区创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以获得最高学位时的毕业时间为准);

6、申请人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纳税在本区。

备注:申报大学生新经济后备人才的个人,每名申请人限申报1个类别的专项人才,每名申请人限依托1家企业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新经济专项人才

1、《龙泉驿区新经济专项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

2、附件材料,详见申报书。

(二)大学生新经济后备人才

1、《龙泉驿区新经济专项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

2、大学生新经济后备人才自评报告(附件3)

3、附件材料,详见申报书。

五、奖励标准

(一)新经济专项人才奖励额度

按照获评档次(优秀、优良、良好),依次给予10万、8万、6万的奖励。分三年等额拨付,自首次拨付后,后两年拨付。

(二)大学生新经济后备人才奖励额度

获评大学生新经济后备人才的个人,给予5万的奖励。

上述人才奖励资金,分3年等额拨付,每年拨付1次;由本区相关单位将奖励资金拨付到认定人才所在企业;首次拨付时间为申请获准后的2月内,剩余额度根据考核情况每年定期拨付。

六、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文档报送要求: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须扫描打包成一个完整版PDF文件(附件材料须按照序号顺序排版),同时报送word版文件,文件统一命名为“公司全称+人才姓名”。其中,申报书封面页和人才引进情况及单位意见处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装订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应与电子文档一致,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

七、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政策研究室

地址:成都经开区南四路325号成都公路口岸834室

联 系 人:唐俊夫

联系电话:84618203

电子邮箱:lqyk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