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2021年度省本级国(境)外专利资助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按照《四川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269号)和《四川省知识产权资助管理办法》(川知促发〔2019〕24号),我中心开展了2021年度四川省省本级的国(境)外专利资助工作,并印发《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2021年度省本级国(境)外专利资助资金分配的通知》。

近日,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反馈,省本级拟资助成都市的363件专利中,成都市本级已对其中的164件专利给予资助。按照专利资助不得重复资助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成都市已经资助的164件专利不再重复资助。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守不得重复申报专利资助的政策。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