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成都市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的公示

按照《成都市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财企〔2019〕23号)及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1〕18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和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推荐,我局对专家评审后的项目按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现对拟进行补助的13个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项目(详见附件,共涉及14户企业,其中13户为生产单位,1户为应用单位)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经信局机关纪委,市纪委派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新材料产业处反映问题,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机关纪委,电话:61885837

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电话:61881627

市经信局新材料产业处,电话:61881644

电子邮箱:cdjxwxcl@163.com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