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支持首台套研制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新都府发〔2021〕2号)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支持首台套研制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请条件及支持标准
对上一年度取得首台套的企业,按市级奖补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材料
1.《新都区首台套研制奖励专项资金申报书》;
2.产品获得四川省首台(套)认定证书(复印件);产品在国家或四川省首台(套)目录(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成都市下拨首(台)套推广应用奖励资金的下达文件(复印件);
5.省级补助申报年度销售凭证(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年度与取得首台(套)认定年度一致的,不含取得认定证书前的销售金额;
6.首台(套)产品销售明细表(成都市内企业需注明);
7.上一年度年完税证明及依法纳税证明;
8.符合产业定位、规划和环保要求、守法诚信经营的证明,由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出具。
三、其他
按照《成都市新都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新都府发〔2021〕2号)要求,企业(项目)年度享受的产业扶持、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其政策对应年度的经济贡献区级实得总额企业奖励金额与地方贡献挂钩。对于依法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奖励可不与地方贡献挂钩。
四、工作要求
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材料目录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申报书按照文件要求格式进行胶装,并于2022年3月18日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报送至经信局产业二科(兴城大厦17楼)。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