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主管部门,德阳经开区、德阳高新区,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工作安排,启动2021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技术经纪和科学技术普及等科研人员以及从事科技开发、交流、咨询、服务和管理等科技人员申报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初级职称。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类别

申报人员要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对口申报。申报研究人员系列:按电子信息、化工材料轻工、核技术、测试技术、自然资源、农业、畜牧、林草业、医药卫生、中医药、体育、软科学、科技情报、科技管理、科学技术普及、知识产权研究、技术经纪17个专业分类(专业类别及适用范围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

1.研究实习员

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且1年见习期满。

2.助理研究员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或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满2年;或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满4年。

任职资格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以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止。

(二)业绩成果和破格评审

严格按照《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科人〔2020〕45号)执行(见附件7)。

破格评审的人员,应于10月15日前向德阳市科技局报送《德阳市破格(层级)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见附件6)审核。

(三)论文要求

申报中级职称须提供申报人在任职期间撰写、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最具代表性论文1篇或作为主编、副主编撰写学术著作1部;若经公开发表的论文,请附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复印件及论文全文,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查确认后加盖印章。

(四)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

继续教育培训学习请登录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cdy.hrss.gov.cn/)。

(五)已取得非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的,取得该职称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满1年以上,可根据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业绩,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层级不得高于其现有职称。

(六)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七)任现职以来,在最低任职年限内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八)申报人员需提供在德阳缴纳半年以上社保证明。

(九)答辩

1.所有申报中级人员和专家认为需要答辩的申报初级人员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答辩主要考察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内容。

2.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中级职称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申报专业方向必须按现本人从事的主要技术工作填报,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提交材料时查验毕业原件)。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证书复印件1份(提交材料时查验原件)。

5.《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份。

6.个人政治思想与取得现职称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1500字至3000字)。

7.提供1项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任务书、项目验收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评价报告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8.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字数不少于1000字)。

9.任现职以来近4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10.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1篇或作为主编、副主编撰写学术著作1部。

1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12.在所申报单位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1份。

(二)初级职称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申报专业方向必须按现本人从事的主要技术工作填报,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提交材料时查验毕业原件)。

4.个人政治思想与取得现职称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1500字至3000字)。

5.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字数不少于1000字)。

6.《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7.在所申报单位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1份。

(三)对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申报所需相关材料在德阳市科学技术局官网(网址:http://kjj.deyang.gov.cn/)“公示公告”栏,评审通知附件中下载。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正文字体为仿宋3号。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与其他材料装订成册,单独提交。其余材料按目录顺序(见附件5)装订成册;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档,由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交。

3.申报材料必须使用标准牛皮档案材料袋包装,1人1袋,文件袋封面贴上申报材料目录表(见附件5)。不得使用非标准的档案材料袋和塑料袋等其他包装材料,材料散乱或不规范的将不予受理。

4.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需提供在学信网将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设置为3个月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5.《评审表》 内“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单位负责人要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及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 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签署时间须完整。

6.非公有制企业不能提供年度考核表的,应在《评审表》“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一栏中填写考核情况,考核结果指“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类。

7.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技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申报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

8.评审结束后,只退回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表》,其余材料由德阳市科学技术局统一保存并按规定销毁。

五、申报程序

(一)各区(市、县)申报职称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由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查,报当地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统一送德阳市科学技术局;市级有关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后,由申报者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二)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将评审材料汇总,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登记表》,由单位负责职称工作人员统一报送。

(三)为提前预审和指导申报人填写材料,申报人登陆德阳科创通(网址:http://dykct.com/)—在线申报—职称申报—右侧“进入申报”,个人注册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

六、其它事项

(一)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 472号文,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人;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人。缴费地点:材料初审合格后,由德阳市科学技术局开出票据,在就近的德阳银行缴费。

(二)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

(三)收件地址:德阳市岷江东路126号315办公室。

联系人:何舒   王勇

电话:0838-2517830   13909023533

邮 箱:81377695@QQ.com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