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新经济产业扶持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区级相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镇):
为贯彻落实《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助推郫都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郫府发〔2020〕9号)和《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助推郫都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郫新科〔2020〕20号)文件精神,促进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序推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现就郫都区2021年度新经济产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一)区级新经济应用场景示范项目
(二)市级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奖励项目
(三)市级新经济“双百工程”奖励项目
二、项目申报对象
符合《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助推郫都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助推郫都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扶持条件的项目均属于2021年度项目申报范围。其中,市级配套奖励项目申报对象为2020年度入选企业或个人。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所在街道(镇)或园区管委会组织所属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并负责对项目进行推荐。推荐通过项目,由企业报送区新科局新经济产业科。
(二)区新科局牵头组织开展项目评审。
四、项目申报资格
项目所在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工商登记和税收关系在郫都区内;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机构健全;
(四)无税收、环保、安全、信用等不良记录(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五)项目符合专项资金年度支持的领域和重点方向。
五、项目申报资料
(一)基本资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所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项目资料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验收报告等文件。具体按照《郫都区2021年新经济产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和《郫都区2021年新经济产业扶持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要求提供。
六、项目申报时间
各街道(镇)和园区管委会请于2021年8月19日前完成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各企业请于2021年8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PDF)提交至区新科局新经济产业科。
七、其他
(一)享受“一企一策”或合同约定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扶持项目。同时符合区内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的项目,由企业自主择优申报,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园区内企业原则上需正确履行入驻协议,并达到协议约定条件。
(二)凡在税收、安全、环保、信用等方面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不属于贯彻柔性执法理念予以豁免情形的,不享受当年度本政策扶持。
(三)各街道(镇)和园区管委会要切实作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推荐工作,指导企业及时申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成都市郫都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