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关于开展成都高新区原“金熊猫”计划历年入选创业项目企业尾款暨房租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大力吸引聚集各类高层次人才到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按照人才引进计划相关工作要求,现就申报成都高新区原“金熊猫”计划创业项目(含原 “创客项目”)入选企业尾款暨房租补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16年7月1日以后在成都高新区依法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及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的企业;

(二)申报人为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是指在海外取得学位或在国内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三)已获得原“金熊猫”计划创业项目、“菁蓉•高新人才”计划创客项目支持的企业。

房租补助: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60个月(区外迁入企业的工商税务迁入时间视为成立时间)可申报“金熊猫”创业项目2020年7-12月及2021年1-6月房租补助,支持方向一已获得36个月、支持方向二已获得60个月房租补助的企业不得申报。入选支持方向一的创业项目每年房租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面积不超过200平米(若最高补助面积*单价<最高补助金额,按租房发票的实际总额进行补助,若最高补助面积*单价>最高补助金额,按政策规定的最高限额(10万元)进行补助。入选支持方向二的创业项目房租补助最高不超过24万元,面积不超过500平米,补助单价不超过40元/平米(房租补助计算方式与支持方向一一致)。

项目尾款: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企业入选创业项目不超过36个月方可申报“金熊猫”创业项目尾款,已获得创业项目尾款的企业不得申报。

申报尾款或房租补助时,转入到高新区的企业需要提交转入证明。申报时,申报人在企业所占股权及实际出资比例均不低于30%(企业引入投资后,申报人在企业所占股权≥15%)。入选创业项目支持方向一(取得海外学位或国内硕士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的申报人所在企业的实缴资本不低于30万;支持方向二(“两院”院士、国家 “万人计划”等专家)的申报人所在企业的实缴资本实缴不低于100万元。

二、截止时间

2021年7月23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高新管委会)A座10楼1036外

联系电话:62078413、85355570、62077342

四、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申报表和附件材料需统一合并为申报书起脊装订。装订顺序为封面、带页码的目录、申报表、附件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刷,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每一类材料须用彩页进行分隔。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以“申报类型+申报人姓名+单位全称”命名发送至邮箱1010295032@qq.com,其中申报情况汇总表需同步提供EXCEL版(汇总表填报要求:申报尾款填附表1;申报房租补助填附表2;同时申报房租补助+尾款填附表3),若未提交电子版或未严格按照要求命名文件,纸质材料不予受理。

2.附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合并装订好的《2021年成都高新区“金熊猫”计划创业项目尾款及房租补助申报书》纸质版封面、骑缝和涉及企业或申报人落款处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于2021年7月23日16:00前报送至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人才发展处,申报截止日期后不再接收任何补交材料。

3.各企业和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涉密材料应加以注明。若因企业填写信息错误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等原因导致核算补助金额出现偏差,相关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少核算部份不再予以补发。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企业的申报资格。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