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拨付前审计结果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和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20〕160号)规定,市商务局对申报项目开展了专家评审和专项审计,拟支持拨付金额及支持比例按照本次预算资金总规模和审计情况进行了相应调整,现将项目拨付前审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余申报项目因未通过专家评审无审计结果)。

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5月17日起至21日止。项目公示期内对项目审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审计机构,仍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达成都市商务局审计监督处,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含未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请与成都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联系。

凡匿名或冒名及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人:何苗15114010716

电子邮箱:hemiao@zhcpa.cn

审计监督处:61889448

行政审批处:61883717

财务处:61886328

成都市商务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