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支持项目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三个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成经信发〔2021〕2号)要求,现就申报成都市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支持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企业参照《成都市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编制《成都市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支持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附件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初审合格的项目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并将《成都市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支持项目推荐表》(附件1)及企业申报书一式两份送市经信局信息化推进处(电子文档发邮箱893103781@qq.com)。

二、申报方向

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成经信发〔2021〕2号),结合工作实际,本次申报项目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

(三)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

(四)支持工业互联网产品研发

(五)支持开展数字化转型咨询服务

(六)支持重大示范项目

(七)支持企业上云用平台

三、申报时间

2021年5月14日—2021年5月28日。

四、申报要求

(一)202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的项目。详细申报要求见附件2《成都市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企业需在我市产业功能区范围内。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投入包括硬件、软件研发投入(含硬件购置与开发、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购置、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以及人力投入(含研发、运营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其中研发类项目人力投入不超过总投入的50%,其余项目人力投入不超过总投入的30%)。项目投入证明材料含合同、发票、研发及运营人员的工资表、社保证明、公积金证明、银行转账凭证等;

(二)可提供其他证明企业实力的材料,如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级项目情况,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企业资质,发明专利情况,企业信用证明等;

(三)企业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准备原件供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四)市经信局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和内部审核,并按程序提出补助建议;

(五)具体项目申报由市经信局负责统一解释。

六、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信息化推进处:沈秋成,61885818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