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第一批有能力利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企业名单的公示

为培育废旧塑料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引导有能力利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89号)、《四川省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川卫函〔2020〕155号)有关要求,经各市(州)推荐,现就广元市供联致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5家有能力利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企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5日至1月11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处或机关纪委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相关情况。
联系地址: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邮编:610015)
联系电话:028-86652799(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电子邮箱:258497129@qq.com
干部违纪问题举报电话:028-64664281(机关纪委)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月5日

四川省有能力利用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企业名单(第一批) 

序号市(州)企业名称处置种类综合利用产品
1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供联致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再生塑料颗粒
2乐山市市中区乐山洁城环保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再生塑料颗粒
3绵阳市安州区绵阳新安资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再生塑料颗粒
4遂宁市船山区遂宁国中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再生塑料颗粒
5成都市崇州市成都市明秀塑料厂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农用排水管
 

备注

 

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