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0年度拟新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川科基〔2020〕9号)有关要求,现对2020年度拟新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0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实名并书面向我厅反映,情况反映及证明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基础研究处:028-86710230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28-86729925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号,邮编610016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