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企业兼并重组和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企业兼并重组和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0〕24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组织企业申报有关项目。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申报时限要求

省2021年企业兼并重组和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项目征集,在企业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把好初审和推荐关,于12月8日前完成网上推荐,12月11日前将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二份)及扫描件(U盘)和推荐报告报送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严格申报纪律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现场核实等申报组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各申报企业要按照省经信厅通知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伪造材料,不得虚报冒领,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三、政策宣传到位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加大项目征集工作宣传力度,主动为企业解答政策,确保企业知晓政策和积极参与项目申报。

特此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