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省级产业园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地经信部门:

      根据《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296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省级产业园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验收工作,我局决定对符合验收条件的一批项目开展验收。

      请各地经信部门派员带队,并负责通知项目承担单位熟悉该项目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情况的负责人准时参加会议,提前对照项目验收要求认真做好纸质材料和陈述答辩准备(详见附件)。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联系电话:2515085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