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快做好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产业园区类项目推进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地经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产业园区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作,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结合实际迅速行动,对照项目申报书,加快推进以往年度项目收尾工作。对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按照《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园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验收管理的通知》(德经信〔2019〕110号)相关要求,务必于2020年5月13日前将验收资料(一式三份,整理成册,可不装订)由各地经信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经信局;对已超过项目预计完成时间,或达到验收条件未及时报送验收资料的,各地经信主管部门要深入核查,务必于2020年5月13日前将情况说明及处置意见报市经信局。
二、请各地加快督促推动2019、2020年获得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进度,定期开展项目跟踪督查,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建设并及时上报验收资料。
联系电话:2515085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