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龙泉驿区新经济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营造新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成委发〔2017〕32号)和“双百工程”实施要求,结合全区新经济企业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龙泉驿区新经济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一)新经济“双百工程”重点培育企业专项

(二)四川省瞪羚企业专项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工商、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原则上在龙泉驿区行政区域内。

(二)须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三)项目申报单位须签署《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新经济培育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四)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目前承担有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验收结题的单位不得申报,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同类扶持政策。

三、申报流程

(一)时间:自申报指南(见附件)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07月25日截止。

(二)流程:申报单位先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新经济科,新经济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无误后,申报单位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