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关于开展成都高新区“金熊猫”计划创业项目余款暨创业项目入选企业房租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大力吸引聚集各类高层次人才到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按照“金熊猫”人才引进计划相关工作要求,现就申报成都高新区“金熊猫”计划创业项目余款暨创业项目(含原“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资金”“创客项目”)入选企业房租补助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15年7月1日以后在成都高新区依法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及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的企业;

(二)申报人为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是指在海外取得学位或在国内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三)已获得“金熊猫计划”“菁蓉•高新人才计划”(含原成都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的企业;

(四)已获得2017年“菁蓉•高新人才计划” 、2018年“金熊猫计划”创业项目(创客项目)支持且余款尚未拨付的企业。

房租补贴:同时满足上述(一)、(二)、(三)条者,且截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60个月(区外迁入企业的工商税务迁入时间视为成立时间)可申报“金熊猫计划” 2019年7-12月及2020年1-6月房租补助,支持方向一已获得36个月、支持方向二已获得60个月房租补助的企业不得申报。入选支持方向一的创业项目每年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面积不超过200平米(若最高补贴面积*单价<最高补贴金额,按租房发票的实际总额进行补贴,若最高补贴面积*单价>最高补贴金额,按政策规定的最高限额(10万元)进行补贴。入选支持方向二的创业项目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24万元,面积不超过500平米,补贴单价不超过40元/平米(房租补贴计算方式与支持方向一一致)。

项目尾款:同时满足上述(一)、(二)、(四)条者,且截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企业入选创业项目不超过36个月方可申报“金熊猫计划”创业项目尾款,已获得创业项目尾款的企业不得申报。

申报尾款或房租补贴时,转入到高新区的企业需要提交转入证明。申报时,申报人在企业所占股权及实际出资比例均不低于30%(企业引入投资后,申报人在企业所占股权≥15%)。入选创业项目支持方向一(取得海外学位或国内硕士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的申报人所在企业的实缴资本不低于30万;支持方向二(“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专家)的申报人所在企业的实缴资本实缴不低于1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相关材料

①《创业项目尾款及房租补贴申报表》

②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

③新获得(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17日期间)的奖励、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二)新引进(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17日期间)全职高层次人才相关材料

①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

②学历证明(国内毕业生: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毕业生:教育部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③海外和国内任职的证明材料;

④劳动合同或聘书;

⑤新获得(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17日期间)的奖励、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⑥最近两年社保个人缴费证明。

(三)企业材料

①营业执照;

②最新工商提档章程及历次股权变更的章程修正案;

③申报截止日前三月银行对账单;

④2019度审计报告(二维码)及2020年6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⑤企业完税证明(2019年一整年度或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一申报年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员工人数证明;

⑥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17日期间获得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

⑦销售收入证明(合同和发票);

⑧获得投资的合同、进账单等;

⑨获得的各类资质认定的证明;

⑩办公场地证明:租房合同、租赁发票、房屋权属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租用工业园的国土证)。

每份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

三、截止时间

2020年8月14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1号楼C区3楼

联系人:万老师 62078413;李老师 85355570

五、其他

1.申报表和附件材料需统一合并为申报书装订成册。装订要求:起脊装订,装订顺序为带页码的目录、申报表、附件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刷,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每一类材料须用彩页进行分隔。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以“申报类型+申报人姓名+单位全称”命名发送至邮箱1010295032@qq.com,其中申报情况汇总表需同步提供EXCEL版(汇总表填报要求:申报尾款填附表一;申报房租补助填附表二;同时申报房租补贴+尾款填附表三),若未提交电子版或未严格按照要求命名文件,纸质材料不予受理。

2.附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合并装订好的《2020年成都高新区“金熊猫”计划创业项目尾款及房租补贴申报书》纸质版封面、骑缝和涉及企业或申报人落款处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于2020年8月14日16:00前报送至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人才发展处,申报截止日期后不再接收任何补交材料。

3.各企业和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涉密材料应加以注明。若因企业填写信息错误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等原因导致评委核算补贴金额出现偏差,相关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少核算部份不再予以补发。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企业的申报资格。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