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民参军、军转民”融合发展奖励
政策依据
1、《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9﹞1号)第二十五条。
2、《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步伐实现高端绿色科技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温府发﹝2017﹞83号)第十二条。
支持对象
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解缴、统计报表在温江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的民营、工业企业。
支持标准
1、对获得国家、省级政策性专项资金支持的军民融合项目,按国家、省实际到位经费的15%,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的配套补贴。
2、对成都市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按实级实际到位经费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配套补贴。
申报条件
获得国家、省级政策性专项资金支持的军民融合企业。成都市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备 |
---|---|---|
1 | 获得上级政策性专项资金支持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 据实提供 |
2 | 获批资金到位凭证 | 据实提供 |
3 | 承诺书及材料真实性说明(模板见“项目详情-资料下载”) | 必备 |
其它说明 |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请上传清晰完整带有企业电子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纸质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1、申报本政策条款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 2、“申报材料”是指申报政策须提供的基本材料,政策主管部门或专家评审小组可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若后期因审计需要核实,申报单位需配合提供纸质原件。 3、本政策条款所涉及补贴资助均为税前。国家、省、市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申报主体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5、申报本政策条款的项目无需第三方进行审计服务。 |
政策咨询
1、成都市温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投资科,咨询电话:82632730
2、成都市温江区企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82668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