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区级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申报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新都区产业扶持政策要求(新都委发〔2014〕8号文),现将2019年新都区企业技术改造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且固定资产投入8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50%)。对已享受市上技改项目补助的,区级再按设备投入配套1%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未享受国家、省、市技术改造补助的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设备投资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补助。

二、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一)项目竣工报告;

(二)《项目申报情况表》;

(三)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批复复印件(现场核原件);

(四)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发票及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提供大宗金额的,现场核原件);

(五)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2018、2019年企业完税证明、税务局出具依法纳税证明;

(七)所在园区或镇街出具企业是否符合新都产业定位、规划和环保要求,近两年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证明。

(八)企业承诺书。

三、报送要求

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要积极指导和组织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申报,并认真核实,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上报。各企业于2020年3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报送区经信局工业运行科,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秋、胡本亮    电话:83972633

电子邮箱:37371925@qq.com

附件下载: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区级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申报通知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