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一批物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高新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指示精神,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现就2020年第一批物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2月14日调整至2020年3月1日。

二、申报材料不再要求报送所在区县经信部门推荐盖章,改由市经济信息委汇总后,分发各区县经信部门征求推荐意见。

三、申报材料不再向市经济信息委报送纸质件,只需将申报材料扫描件(盖章的PDF文件)和电子稿(Word文档)发送至cqiota@cqiota.org。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