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提名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工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要求,现将我市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
  通过重庆市提名的项目(人选)应当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8号)要求,原则上应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或一等奖。
  我市不提名专用项目。
  二、提名程序
  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各项目完成单位应突出学科优势和地方特色确定优秀项目和人选,同一奖种同一评审组的项目一般情况下提名1项。
  三、提名材料及要求
  提名书是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和市内提名项目遴选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有关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各项目完成单位确定本单位提名候选项目后,请如实填写项目提名书,提名书中的内容不得涉密或包含涉密标识,不得夸大成果水平和应用情况。
  请于12月16日前将提名书纸质版一式7份报送市科技局(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进行签章),提名书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胡学步 023-67912271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1601室
  邮箱:xuebu8006@126.com
  附件: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国科奖字〔2019〕38号)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