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评审方案
按照《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和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19〕119号)要求,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评审方案如下:
一、专家评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15日。
(二)地点:市商务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室(蜀锦路68号C座7楼703室、701室)。
(三)专家抽取方式:按要求在评审的前一天,在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家库中随机选取9名专家(行业专家4名、财务专家5名),组成3个项目评审组,并确定三名专家为组长。因评审工作量大且时间较长,评审中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抽取专家开展评审。
二、评审项目
符合《2019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及利用金融工具扩大进出口规模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和《2019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要求,经申报单位申报、区(市)县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初审转报并经相关业务处室复审通过的项目。
三、评审依据
(一)2019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及利用金融工具扩大进出口规模项目申报指南。
(二)2019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三)2019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四、评审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文件要求开展评审。
(二)坚持择优原则,体现竞争性。
(三)严守保密规定,严格评审纪律。
五、项目评审程序
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评审专家组召开项目评审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独立评审。根据项目情况,评审专家对项目资料进行核实、查验,最终形成评审意见并签字确认。
六、组织单位
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2019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市商务局具体承办处室是行政审批处。审计监督处监督评审工作。
本方案公示期3天。
联系人:彭涛 联系电话:61883717
成都市商务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