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关于开展成都市示范平台企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按照《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示范平台企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19〕120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文件转发,请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2018年度示范平台企业、2018年度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2014-2018年度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
二、申报时间:截止2019年11月24日。
三、申报材料:申报企业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自评报告表和汇总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杰,69765063,414486395@qq.com。
附件: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示范平台企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19〕120号)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