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关于开展成都市示范平台企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按照《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示范平台企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19〕120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文件转发,请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总结评估。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2018度示范平台企业、2018年度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2014-2018年度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

二、申报时间:截止2019年11月24日

三、申报材料:申报企业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自评报告表和汇总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杰69765063,414486395@qq.com

 

附件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示范平台企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19〕120号)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201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