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新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 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9〕243 号)和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0 年 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申报主体须已在成都市内注册、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二)项目申报单位围绕工业大数据融合应用、民生大数据创新应用、大数据关键技术先导应用、大数据管理能力提升 4 大类 7 个细分方向。
(三)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一票否决”事项。
(四)符合成都市大数据产业统计分类标准规范且在成都市大数据产业统计网络直报系统(http://www.datatongji.com)填报信息并及时更新。
二、征集要求
详情见附件:市新经济委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在 11 月 21日前登录 2020 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bdcases.org.cn) 完成注册和填写申报信息。
(二)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在 11 月 21日下午5:00前(一式两份,材料内容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报送至天华二路软件园C1栋3楼大数据和网络安全产业处。
四、联系方式
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大数据和网络安全处 贾学婷 电话:60107259
附件:市新经济委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新经济发展局
2019年11月19日
市新经济委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