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龙泉驿英才计划”专项人才激励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印发<关于实施“龙泉驿英才计划”加快高层次人才聚集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龙委发〔2018〕1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全力推进“先进汽车智造区、美好生活品质城”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我局启动“龙泉驿英才计划”专项人才激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发布《2019年“龙泉驿英才计划”专项人才激励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申报项目符合龙泉驿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汽车、氢能源、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

二、项目类别

(一)雏龙奖励计划:重点支持就职于区内企业的知名院校海外毕业博士;

(二)“创新券”:重点支持购买科技中介、平台服务的项目;

(三)公共技术平台支持: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公共技术平台;

(四)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重点支持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含国家地方联合)、院士专家工作站以及科技部会同有关国家部委批准建设的其它国家级创新平台;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院士专家工作站)。

具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4。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工商、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原则上在龙泉驿区行政区域内;申报雏龙奖励计划的个人,须在我区缴纳个税和社保,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连续5年及以上正式工作合同。

(二)项目应符合上述支持领域和项目类别的具体要求。优先支持积极参与火炬调查、高新技术和新经济相关统计工作的企业;优先支持国内外知名、具有较强创新实力、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优先支持高校院所入区建立研发机构,实施协同创新;鼓励产学研用单位联合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有完善的技术支持、科研设备、配套资金、管理制度等条件,信用信息良好,无环保、安全等不良记录。

(四)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具体、技术路线成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五)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目前承担有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同类扶持政策。

(六)项目申报单位须签订“龙泉驿英才计划”专项人才激励项目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一)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到2019年10月31日截止。

(二)地点: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北泉路777号)3楼区新经济和科技局窗口(A区23号),联系人:邹泽福,联系电话:88459070

(三)流程:申报单位先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相关业务科室(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详见指南),业务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无误后,申报单位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龙泉驿区政务中心区新经济和科技局窗口。

附件: 1. 龙泉雏龙奖励计划申报指南

2. “创新券”申报指南

3. 公共技术平台支持申报指南

4. 科技创新平台支持

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