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工信局、德阳高新区发经局,各重点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工作安排,启动2019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专业划分

在我市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从事机械工程、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工程、冶金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煤矿工程、林业工程、质量技术监督工程、材料工程等11大类工程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评审范围,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标准和有关要求

一)申报评审标准

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德阳市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规定执行。

(二)有关要求

1.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以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止,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获得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如果博士学历、大学本科学历(或硕士)、大学专科学历是聘任工程师之后取得,则任职时间从取得学历时起算。

2.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的规定,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3.论文要求

提供本人撰写的最具代表性的论文1-2篇;若经公开发表的论文,请附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复印件及论文全文,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查确认后加盖印章。

个别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撰写论文的,应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行业标准、发明专利、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材料,材料须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指定的三位同行专家鉴定,且至少有两位专家同意推荐。

4.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

5.破格评审要求

对在工程系列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资格。本着从严掌握原则,对个别确有水平、贡献显著、在我市有突出贡献者,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的规定执行。援藏专业技术干部破格评审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四川省援藏援彝干部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组通〔2018〕9号)的规定执行。破格评审的人员,应由本人事前专题报送市职改办(市人社局专技科)审核后,再由各县(市、区)经信局单列提交中评委评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层级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二)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

(三)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

(四)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获得国家专利奖;

(六)获得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

(七)获得四川省科技进步奖;

(八)获得发明专利;

(九)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且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6.技能人才按《德阳市工程技术领域技术技能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德人社办〔2019〕318号)有关规定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送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填写必须真实、准确,不留空白,没有内容可填的项目,一律填“无”。“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起止时间要连续,不能间断。“考试情况”由所在单位将参加外语、计算机考试等逐一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明确签署“材料属实,同意推荐”字样、填写日期并加盖公章。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对个人填报部分认真审核,并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送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具体,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凡属复印材料必须由审查单位签署“与原件相符”,由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审查单位公章。

各单位要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以及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集体研究、择优推荐。推荐上报人员申报材料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报送相应县(市、区)级职改办和经信局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按照市职改办规定,对所有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相关材料及业绩贡献,应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报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登记表》各1份,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Excel格式电子文档由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经信局汇总提交。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其中申报专业方向必须按现本人从事的主要技术工作填报,不能与其他材料装订成册,单独提交。

(三)“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1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及贡献等。要求业绩内容要具体详实,要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体现出申报人起的作用和完成任务的效果,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字数不少于1500字,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四)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1500字至3000字)。

(五)本人学历信息(勿选学籍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有效时间”选择“半年”),2002届(含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renzheng.cscse.edu.cn)进行认证,并提供查询或认证证明材料。

(六)任现职以来近4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七)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获奖成果、专业技术文件等材料。

(八)其他材料:《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初级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单位聘任文件)各1份;《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业绩贡献公示结果原件1份;在所申报单位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1份。

须打印、复印的材料请统一使用标准A4纸尺寸,正文字体为仿宋3号。

(十)装订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登记表》不装订;其余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档,由各县(市、区)经信局统一汇总上交。目录顺序见附件6。

2.申报材料必须使用标准牛皮档案材料袋包装,1人1袋,贴上申报材料目录表。申报专业、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项目必须书写清楚。不得使用非标准的档案材料袋和塑料袋等其它包装材料。申报材料特别是业绩材料不宜过多,全部材料只装在一个资料袋中。

3.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并报经市职改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最基础最重要的材料,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工信局、市级主管部门和个人应在市职改办下文后一个月内取回,过时将不再保留。其余材料评审后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

四、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二)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并在“基层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县(市、区)职改办和经信局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三)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工信局,市级有关部门将评审材料汇总,填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登记表》,出具委托评审函,由单位负责职称工作人员统一报送。

五、答辩

(一)为全面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水平,便于评委对申报人做出准确真实的评价,为客观公正评审提供详实依据,所有申报中级人员应参加评委会组织的统一答辩。答辩未通过,不再提交评委评审。答辩主要考察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内容。

(二)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经信局机关纪委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2512718。

七、其它事项

(一)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查工作由市经信局政工人事科统一负责,申报受理时间截止2019年11月27日。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工信局和市级主管单位汇总材料并填写《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登记表》(含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统一于2019年11月28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205办公室(德阳市蒲江街33号)。

(二)附件1、2、3、4、5、6在德阳市经信局官网上下载。

(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 60 元),由各县(市、区)经信局统一以现金方式缴纳。缴纳方式:各缴款单位提前在市经信局政工人事科领取“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每收一份评审材料,经审核无误,为评审人员出具“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待评审材料收齐后,将缴款书(回单)和评审材料交回市经信局政工人事科。

 

联系人:金  倩

电话:2515270   邮箱:2953252844@qq.com

 

附件:1.德阳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登记表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

5.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6.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顺序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