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德阳市2022年工业“开门红”激励 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经信局、德阳经开区工信局,各科(室、中心、站):

为推动德阳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重点领域经济运行工作推动2022年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的通知》(德府办字〔2021〕73号)相关要求,现就开展德阳市2022年工业“开门红”激励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激励政策分为“开门红”贡献激励和“促发展”生产激励两大类。

(一)“开门红”贡献激励

重点工业企业贡献激励、规上工业企业增长激励、重点工业项目投资激励、重点工业项目投产激励、重点工业项目开工激励。

(二)“促发展”生产激励

规上工业企业加班补贴、规上工业企业新签订单增长激励、规上工业企业展览展销补贴。

二、申报原则

两大类激励政策可同时申报。其中,“开门红”贡献激励政策中,企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促发展”生产激励政策中,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

企业应于5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属地经信部门。属地经信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并在5月25日前,属地经信部门将企业申报材料、书面推荐文件、核查意见表、汇总表等上报市经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项目的重复性负主体责任,并书面出具申报资料真实合规性承诺。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

(二)各地经信部门要切实做好申报、推荐、现场核实等申报组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