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外国专家研发项目开始申报啦!
02.重点支持对象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需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3.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企业配套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并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02.项目负责人要求
2.项目负责人条件应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知》)。
3.受聘于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申报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需上传外国专家聘用合同。
4.每个项目负责人2022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或验收未通过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6.非华裔外国专家领衔申报外专项目应配备科研助理,申报单位须在项目组成员中指定一名本单位中方在职人员作为科研助理,负责协调统筹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以及相关管理。
7.项目负责人在川工作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省级科技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03.其他要求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要求提供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
3.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材料须真实客观。
4.不受理涉密项目。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上申报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并作为纸质申报书的附件材料一并报送。
三、申报流程
03.申报单位审核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质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质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质件。
四、申报时限
(二)申请经费。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个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45万元。
联系人:谢源 李庆洪 028-86720583
(来源:四川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