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高端软件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

根据《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2〕30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2〕10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高端软件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2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高端软件产业链项目拟在工业软件、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新兴平台软件5个行业领域遴选支持24名产业领军人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14名(含:工业软件4名、嵌入式软件3名、重点行业应  用软件3名、基础软件2名、新兴平台软件2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6名左右(含:工业软件2名、基础软件1名、嵌入式软件1名、重点行业应用软件1名、新兴平台软件1名);“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4名左右(含:工业软件1名,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新兴平台软件综合遴选3名)。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申报条件

(一)高端软件行业领域确定条件

1. 基础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通用办公软件、固件(BIOS)、开发支撑软件等。

2. 工业软件。研发设计类软件(CAD、CAE、CAM、CAPP、BIM、PDM、虚拟仿真系统等)、生产控制类软件(工业控制系统、制造执行系统 MES、制造运行管理 MOM、调度优化系统 ORION、先进控制系统 APC、安全仪表系统 SIS、可编程控制器 PLC 等)、经营管理类软件(企业资源计划 ERP、供应链管理 SCM、客户关系管理 CRM、人力资源管理 HEM、企业资产管理 EA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 PLM、运维综合保障管理 MRO 软件及相关云服务)。

3. 嵌入式软件。通信设备、汽车电子、电子测量仪器、装备自动控制、电子医疗器械、计算机应用产品、终端设备等嵌入式软件及嵌入式软件开发环境相关软件。

4. 重点行业应用软件。面向党政机关、国防、能源、交通、物流、通信、广电、医疗、建筑、制造业、应急、社保、农业、水利、金融财税、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学研究、公共安全、节能环保、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地理信息领域的专用软件。

5. 新兴技术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分布式计算、数据分析挖掘、可视化、数据采集清洗等大数据软件,人机交互、通用算法软件、基础算法库、工具链、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框架等人工智能软件,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软件,超级计算软件,区块链软件,工业互联网平台软件,虚拟化软件,云管理软件。

(具体可进一步参考国家标准 GB/T 36475)

(二)链主企业遴选条件

链主企业主营业务方向须属于高端软件行业领域范畴,应为具备合作伙伴聚合号召能力、要素资源整合协调能力、应用场景规划建设能力、解决方案运营推广能力的领军型企业,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基本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工商注册满3年以上,依法履行了纳税和报送统计数据的义务。

(2)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2019年—2021年,下同)及截至申报之日无涉及安全、环保、统计等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行政处罚等记录。

(3)企业近三年年均软件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或年均员工人数在500人以上。

2. 参考加分条件

(1)企业自有涉软专利情况。

(2)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地方软件相关标准制定情况。

(3)企业带动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情况。

(4)企业建设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情况(如: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

(5)企业建设市级及以上行业领域试点示范项目情况(如:技术创新、双跨平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试点示范企业)。

(6)企业参与市级及以上重大专项情况(如:工业和信息化部高质量专项、工业软件重大科技专项等)。

(7)企业拥有的市级及以上相关资质(如:高新技术企业等)。

(8)其他可佐证企业链主地位的相关成果。

(三)产业领军人才遴选条件

1.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所在企业近三年年均软件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且主营业务属于高端软件5个领域之一。

(3)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全职在蓉工作。

(4)近三年带领团队或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成功研发出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单款软件产品;或成功实施国家部委级软件类重大工程(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

2. 参考加分条件

技术领军人才

(1)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地方软件相关标准制定。

(2)拥有以第一作者取得的与软件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3)主持市级及以上示范项目(如:技术创新、双跨平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试点示范企业)。

(4)其他可佐证其软件领域技术领军人才资格的相关成果。

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1)企业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软件百强、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信息百强、四川软件百强、成都市软件产业影响力十强。

(2)带领团队主导国际、国家、地方软件相关标准制定。

(3)带领团队取得市级及以上示范项目(如:技术创新、双跨平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试点示范企业)。

(4)为地方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带动地方就业人数500人以上的企业管理人员。

(5)我市引进高端软件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或补链强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其他可佐证其软件领域管理领军人才资格的相关成果。

三、 推荐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推荐申报

高端软件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三个类别开展。

1. 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高端软件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高端软件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见附件3),经属地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核实并盖章后,于7月30日前报市经信局。

(2)确定链主企业。市经信局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评定标准,于8月10日前确定链主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于8月20日前报市经信局。

2. 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经信局牵头,会同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组建高端软件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属地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初审。

(3)区(市)县审核。属地〔仅限市经信局印发的《成都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成经信发〔2019〕9号)中重点领域“1 5 N”发展布局承载地〕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8月15日前汇总报高端软件产业链评选委员会,原则上各区(市)县推荐申报人数不超过6人。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 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经信局会同市投促局根据2021年度以来新注册落地的软件类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项目能级等情况,于8月10日前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围绕开展促进招商引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人才标准,从上一年度新引进落地(需为2021年1月1日后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于8月15日前报市经信局。

(3)市级部门联审。市经信局会同市投促局对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后,确定初步人选。

(二)初审。市经信局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以党组名义报市委组织部。

(三)复审。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进行综合审查。

(四)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真正把能够补齐短板、攻克技术、引领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出来。

(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区(市)县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蓉贝”软件人才行业领军者/技术领衔人受聘者,均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五)请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部门、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相应单位:①《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加盖鲜章)2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②《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2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起脊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③《成都市高端软件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2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

联系人: 王军(61881641、18982109737), 黄沉 (61881625、17610706656)

特此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