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龙泉驿区新经济示范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成经开委发〔2021〕1 号)精神,依据《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龙府办函〔2021〕31号),鼓励企业建设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融合创新的示范应用场景,现就2022年龙泉驿区支持新经济示范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龙泉驿区注册、纳税并纳入龙泉驿区统计的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近两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一票否决”事项。

(二)企业为在龙泉驿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且已纳入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统计。

(三)所申报的示范应用场景项目须在申报时已完成建设、验收,并已投入运营,且项目建成投运时间应在2021年6月15日后。

(四)申报项目的技术提供方应在本项目领域获得不少于1 件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具有创新性、公共性、示范性和应用推广价值,形成完整行业解决方案。

(五)由2家以上(含2家)单位合作完成的,只能由主要完成单位或排名第一的单位申请。同一家企业或机构每年累计申请项目原则上只能1项。

(六)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拟支持不超过5个项目。

二、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氢能等关键技术及应用;高端智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硬核技术应用;无人机、网络与信息安全、大数据、人工智能、新兴软件开发、生物制药、高端医疗设备、5G、区块链、清洁能源以及创意经济、流量经济等新经济优势赛道场景。

三、支持标准

按照场景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30%,根据项目带动力、示范效果等,择优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申报材料

(一)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新经济示范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

(二)附件材料:详见申报书。

五、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链接:http://119.4.188.136:8001)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平台,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和上传附件并提交,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其中:申报书封面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诚信申报承诺书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审查意见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附件提交要求: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须扫描成一个完整版PDF文件(附件材料须按照序号顺序排版),文件统一命名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申报书封面页、承诺书页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项目审查: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负责项目在线审核,并作出退回修改、不予受理、受理等审查结论。

(四)材料报送

1.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2.各专项申报书详见附件,企业提交附件材料详见申报书。

3.项目立项后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应与电子文档一致,并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六、申报时限

项目实行限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文档提交(含退回修改)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1日17时。

七、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新经济产业服务科

联 系 人:杨彬

联系电话:84891138、13880491928

电子邮箱:65086291@qq.com

地    址:经开区南四路325号公路口岸2楼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