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5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抓好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毕业生实名制动态管理

(一)做好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建设。市就业局要及时将省就业局下发的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批量导入成都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四维系统);成都人才服务中心要及时将报到接收、档案托管的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批量导入四维系统;各区(市)县要及时将通过求职登记小程序、走访摸排等方式获取的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录入四维系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要做好系统开发、维护及技术支持。

(二)做好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动态更新。各区(市)县要对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联系,及时跟踪,动态掌握其基本信息、就业状况和意愿、培训需求、享受政策等情况并在四维系统内更新,四维系统将根据各区(市)县的动态数据自动生成《四川省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情况汇总表》,市就业局将严格考核数据的准确与真实性。

(三)做好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报送。市就业局要按期报送《四川省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情况汇总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要按照半月调度要求,按期报送实名制登记服务系统数据。

二、切实开展各类就业服务活动

要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求做好岗位推荐、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支持创业与灵活就业,做好困难托底帮扶,加大权益保护,强化政策宣传。各区(市)县每月原则上至少举办2次小型专场招聘活动,市人社局将适时组织全市性大型招聘活动2场。

三、切实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各区(市)县要分析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开展情况,总结亮点、特色工作,2021年9月至11月,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工作小结。对工作推进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经验做法等,要及时上报信息。12月15日前报送年终总结并附《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情况汇总表》(附件2)。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分解落实任务,强化力量统筹,压实目标责任。要指定一名副局长专职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牵头科室及具体经办负责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请各区(市)县于9月15日前确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负责人,并填写《高校毕业生工作负责人信息表》(附件3)报送至市就业局电子邮箱。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促进工作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市人社局将定期、不定期通报各区(市)县工作推进情况,并适时实地检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