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实施中小企业“育苗壮干”梯度培育计划,着力培育壮大优质中小企业群体,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整体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企业〔2021〕14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1〕267号),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及复核工作,通知文件如下,请有意申报和需要复核的企业于2021年9月11日前将纸质申报资料一式四份和电子档(电子档与纸质档一致并同时提供PDF鲜章扫描件+word两个版本,另附基础信息Excel汇总表附件5、6)交至公路口岸8楼811室。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https://jxt.sc.gov.cn//scjxt/wjfb/2021/8/9/c4b2a408cf91470285d0031a489efd0a.shtml

市经信局申报通知:http://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2860/2021-08/30/content_397efb07b25f4e39b94045e1f9950dff.shtml

注: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当年,企业须按照申报条件申请复核。有效期满未申请复核或经复核未达标的企业,取消其“四川省专精特新企业”资格。 请17年18年认定的企业进行复核。

联系人:杨雨涵;联系电话:84858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