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

按照《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340号)要求,现对202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和创业投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1日)。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地址: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号,邮编:610016)

业务咨询电话:

028-86676329,028-86671416(科技厅高新技术处,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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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86729925(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