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成都市智慧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按照市经信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成经信发〔2021〕2号)和《关于印发成都市智慧园区(工业和信息化类)评定办法的通知》(成经信办〔2021〕11号)要求,现将组织开展2021年成都市智慧园区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各类工业和信息化类园区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单位。

二、申报条件

符合各区(市)县规划布局和产业方向,有明确发展规划、且规划方案经审批同意,具备良好的智慧园区基础的园区均可申报。(一个园区只能一家单位申报,不支持联合体申报、分期申报)

三、支持标准

对评定为市级智慧园区的,给予 300 万元一次性补助。

四、申报资料

(一)《园区基本情况表》;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园区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四)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目标定位,园区已入驻及意向入驻企业情况;

(五)园区根据《成都市智慧园区(工业和信息化类)评分细则(2021年版)》,梳理形成“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功能服务、组织保障、产业发展”五个方面建设情况的材料;

(六)其他可提供的材料。

以上申报资料依顺序装订成申报书(见附件),并胶装成册。白色A4纸双面印刷,除封面外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体,推荐使用1.25倍行距。表格以外的内容及未尽事宜,另附文字材料说明,格式及内容由申报单位自定。

五、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经功能区管委会推荐,报送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

(二)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并将《2021年度成都市智慧园区推荐表》及《2021年度成都市智慧园区申报书》一式两份送市经信局信息化推进处,电子文档通过成都市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报送(www.cdiisp.com,主页—智慧园区申报入口进入);

(三)市经信局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综合评估,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智慧园区。

六、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接此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