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第八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以下简称“上交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支持,上海市国际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承办的专门为技术贸易设立的国家级、国际性的专业展会。上交会以“创新驱动发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贸易”为主题,旨在通过整合海内外科技力量和创新成果,积极打造促进技术贸易发展,推进实现创新升级战略的权威性展示、交流、服务的平台。2019年,第七届上交会成功举办,3.5万平方米的展区吸引了来自境内外916家科技企业和交易服务机构参展,观众达5.82万人次,同比增长5.8%,还举办了60余场专业会议论坛。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上交会探索创新“云上会展”模式,成功举办了上交会云上海外展,举办28场活动,辐射36个国家和地区,3.8万余名专业观众在线参展,总访问量达到11万人次,被商务部服贸司评价为疫情之下推进技术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创新举措。

根据安排,原定于2020年举办的第八届上交会延期至2021年举办。为促进我省企业深化国际技术贸易合作,开拓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贸易渠道,我省将组团参加第八届上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17日

(二)地点:上海世博展览馆(浦东新区国展路1099号)

(三)展区设置

2021年第八届上交会展览面积共3.5万平方米,以技术为标的,集中展示国内外先进技术及高科技产品。展会设置科技创新、城市更新、专业技术、创新生态、交易服务等5大展区。日本大阪府已初步确定在2021年上交会上设立主题馆。

(四)论坛活动

第八届上交会论坛活动将以“精简、务实、高效”为原则,采取“1+3+5”模式,举办开幕论坛、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和知识产权主题日,以及多项特色论坛和专题会议。

二、参展参会对象

各类与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贸易相关的企业;相关园区、基地、创新产业集群、工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等;与技术贸易、技术交流合作、技术转移等相关的行业商协会、学会等;相关研发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教育培训机构等;技术(产权)交易所等技术交易机构、技术交易服务平台等;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专利律师、其他法律机构等;各类贸易商、经销商、分销商、代理商等;与技术贸易相关的金融、法律、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咨询、检测、认证机构、贸易促进、专业媒体等单位;相关政府部门。

三、四川团活动

(一)组织参展:我省拟搭建四川省技术贸易公共展区,优选拟参展企业集中展示(展馆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视报名情况可扩大四川馆面积)。为充分发挥展会的专业性平台作用,我省可视情将四川省公共展区用于某一机构(基地、园区、集聚区等)的主题展区。鼓励机构和企业单独进入专业展区自主展示(需单独申请展位)。

(二)推介营销:鼓励相关单位举办推介会、对接会等专题推介活动。商务厅将视情纳入四川团活动,统筹协调与支持。

(三)参加论坛:支持四川团各单位参加上交会各类论坛和会议。

(四)商务洽谈:支持四川团各单位通过参展、推介、参会等方式开展市场拓展、招商引资、商务拜访、贸易对接。商务厅可视情组织协调上海市内重点技术贸易机构的商务拜访活动。

四、收费标准

(一)参观展会:免费。

(二)参展企业专业展区收费标准

1.室内光地:1000元/平方米,36平方米起订(无任何配置)。

2.标准摊位:10000元/个(3*3=9平方米)(9平方米起订,含如下配置:9平米场地、展位内地毯、中英文楣板、问询台1个、折椅2把、射灯2盏、电源插座1个)。

在四川省公共展区内进行展示的机构免收展位费。

(三)会议场地收费标准

如有机构或企业需在展会上举办技术推介会、项目对接会、创新演示会等需预订会议场地(基本配置:桌椅、音响话筒、投影机、展会整体宣传等),收费标准如下:

1.3000元/场/小时(课桌布置,容纳50人);

2.6000元/场/小时(课桌布置,容纳100-200人)

(四)参展参会其他费用

参展参会代表的交通、食宿、企业展品运输费、宣传费等费用自理。

五、四川省优惠政策

(一)展位费优惠:入选四川省公共展区的四川省参展机构免收展位费。如有机构拟单独进入专业展区自主展示,商务厅可协调争取场地优惠政策。

(二)推介会优惠:如有拟举办的推介会、对接会等活动,商务厅可协助协调组委会争取场地优惠政策。

(三)其他政策:四川团成员享受参展参会证件免费办理、优先获取参加各类论坛会议资格,免费获取上交会各类信息和咨询服务等配套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参会报名

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积极与当地科技、知识产权以及发改、经信等部门对接,结合展会的专业领域,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参展参会并开展推介、对接和商务洽谈活动。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本地汇总的《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参会报名表》(见附件),于2021年2月10日前反馈商务厅(服贸处)。

(二)参展要求

参展单位须认真准备相应的展位布置材料或实物,指定专人全程参展。如发现展位无人或参展内容与本单位情况不符的现象,将予通报批评,取消今后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资格。

(三)其他事项

展会详细情况及最新动态可登录上交会官方网站(https://www.csitf.com/)查询。本通知电子版及相关附件,可通过四川省商务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其他未尽事宜,由商务厅补充通知确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服贸处谢劼

电 话:028-83225950

电子邮箱:scswtfwmyc@163.com

特此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

2021年2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