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1号)要求,我市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前往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二、做好政策宣传及企业跟踪服务

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工作,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企业培训服务,在符合防疫要求前提下,依托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区进行重点政策解读。

咨询电话:62788679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