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继续开展四川省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入库工作通知》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解决企业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壮大绿色产业,促进绿色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联合印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四川省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川发改环资函〔2020〕101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属地园区、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对照《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所列范围,认真梳理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积极组织开展入库申报工作。

二、请各企业或项目主体按照《通知》要求,根据自身实际申请认定或更新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登录“绿蓉融”平台(gfm.sceex.com.cn)在线完成自主申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