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创建重庆市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1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首批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适应我市软件产业对实用型软件人才的需求,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决定创建一批重庆市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与数量

围绕全市软件产业发展重点,在关键基础软件、大型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新型平台软件、嵌入式软件等五大领域,根据办学层次,按比例建设10个左右市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可申报软件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专项资金项目。

二、申报主体

原则上为拥有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本科高校,拥有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市级骨干高职专业点的高职院校。

三、申报条件

各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确定申报领域。所申报的软件学院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突出特色,聚焦五大软件。申报单位要充分发挥办学特长,集中优势力量,聚焦“有限目标”,从关键基础软件、大型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新型平台软件、嵌入式软件中选择1个申报领域作为主攻方向,鼓励优先选择关键基础软件、大型工业软件等短板领域,强化使命驱动,培养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特色化软件人才。

(二)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申报单位要有稳定的校企合作办学体制,主动对接产业需求,须选取不超过3家合作企业联合申报。合作企业原则上为相关特色软件领域行业龙头企业。合作企业有意愿参与人才培养工作,每家企业在每个领域选择不超过1家高校,关键基础软件、大型工业软件领域可适当放宽至3家,每家企业联合申报的高校总数不超过5家。校企双方要明确每年投入计划,细化联合培养方案。

(三)深化改革,创新培养模式。申报单位要以软件产业需求为导向,已在基于产业目标的课程体系建设、资源更新迭代、教育教学方式、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开展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并在优秀国产软件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进实训,毕业生流入特色领域比例等方面有明确的目标。同时,具有良好的国际交流氛围,在畅通校企教师互通互聘渠道,打造校企兼备、专兼具备的师资队伍等方面有明确思路和举措。

(四)加强领导,完善保障体系。申报单位要充分认识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重要作用,已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为学院建设提供组织支持。能够协调人事、财务、招生等相关政策,统筹利用教育教学改革等各类资源支持学院建设。

四、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包括学校推荐公文、《重庆市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申报书和支撑材料需装订成册,扉页加盖公章,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编目录、页码,胶装;书脊印。纸质文档(一式9份)报送市教委,电子文档需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分别发送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指定邮箱。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17时。

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重点考察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基础、政策支持和保障条件等,按照“集中论证、分类培育”的原则进行培育建设,并根据建设成效进行动态调整。

五、联系人及方式

市教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魏老师 罗老师,电话:023—60393034,1401820876@qq.com ,重庆市北滨一路369号532室(高等教育处)。

市经济信息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老师,电话023—63896472,cqjxwrjc@163.com,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9008室(软件处)。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